
方正电脑下乡机型如何申报财政补贴?
家电下乡特别声明
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为每农户每类产品限购2台(件),补贴标准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
我县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期限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止,暂定4年。补贴对象为凡具有我县农业户口(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确认)的所有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我省范围内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备案的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均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财政补贴。
申报补贴时,申报者应提供购货发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的储蓄存折这5类证件票据。乡镇(街道)报县财政部门核实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提供的存折账户。
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需将标识卡上的卡号、产品编码的条形码和购买人的个人信息告知网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登记以备补贴。







